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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款服務協議

募款服務協議

The Fundraising Agency(由 Galleon Commerce Limited 擁有,該公司在香港註冊,註冊地址位於香港中環嘉利大廈17樓2A單位)(“服務提供者”)在香港地區擁有獨家許可,為您提供和運行 Givergy 的獲獎技術服務。

您的募款服務協議(“FSA”)列出了我們所有服務的條款。如果您不使用特定服務,您可以忽略其條款,除非您在稍後的日期開始使用它們。此 FSA 將保留在您的帳戶上,您同意任何已簽署的報價將包含這些條款。

每個請求的服務將發出報價,並將在當時使用電子簽名進行確認。

本文件為英文原文的翻譯,如有任何不一致或爭議,以英文文本為準。


條款協議

兹證明,雙方於_______簽署本 FSA:

- 客戶 *


- The Fundraising Agency (TFA) *


* (* 請檢查您的報價以獲取具體詳細信息,包括姓名、簽字人、日期及協議的條款、Givergy Unlimited 許可證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 TFA 提供的其他服務。)


請注意,當您接受與您共享的提案時,本協議被視為已閱讀並同意。除非在本協議中定義的特定情況下,否則我們的服務不予退款。所有銷售均為最終。


如果您需要本協議的簽署版本或有其他查詢,請聯繫 [email protected].

我們每項服務的關鍵條款
Givergy Unlimited

我們的 Unlimited 套餐,雙方同意如下:

  • 服務提供者提供 Givergy Unlimited,這是一項獲獎的支援服務,包括每次活動的在線支援,透過共享電子郵件、即時聊天以及使用 Givergy 社區;
  • 一個指定的客戶銀行帳戶,用於安全及時地存入資金(請參見下方的付款服務);
  • 三個 Campaign Management System (CMS) 的登錄帳戶;
  • 僅限於您,簽約客戶及您的員工專用。嚴禁第三方使用;
  • 平台的訪問權限在合同期間內有效。所有活躍的活動必須在合同結束前完成;
  • 通過 Givergy 平台發送的自動 SMS 和電子郵件通知(例如,超出競標通知、付款通知)將遵循標準模板。通知可以通過 Campaign Management System (CMS) 進行自定義;
  • 在未進行募款且在訪問平台的前 30 天內,您可以隨時獲得全額退款;一旦開始募款或超過 30 天,客戶承認將不再退款;
  • 您的合同在每個合同期結束時會自動續約,續約的年限與初始協議期相同。您將在每個合同期結束前六週收到提醒。您可以隨時取消合同,但需提前至少 30 天通知;
  • 服務提供者還為一次性活動提供上述套餐。如果不使用 Unlimited,報價單上將顯示所包含的活動數量。


附加服務(如有需要):

  • 客戶可以升級到完整的現場活動支持(如果尚未包含在其套餐中),費用將根據具體需求而定;
  • 在本協議期間,任何要求和書面確認的附加服務(“加購”)均受相同條款約束,付款須在收到發票時支付。


HK$0 訪問 Givergy 平台

The Fundraising Agency 提供風險零的 HK$0 首付,讓您使用 Givergy 獲獎的籌款平台。本節以下條款僅適用於使用 HK$0 首付 方案的 Givergy 平台。  

  • 捐贈者小費模式:您的活動將最初設置為我們的捐贈者小費模式,這意味著使用 Givergy 不需要支付平台費用。了解更多有關捐贈者小費模式的信息。 點擊這裡.
  • 捐贈者小費功能完全是可選的,捐贈者可以選擇是否在捐贈中包含小費。該平台在捐贈過程中確保對小費的完全透明。如果捐贈者在結帳時移除或拒絕支付小費,客戶(組織/受益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 平台費用選項: 登錄到您的活動後,您將有選擇切換到4%的平台費用,而不是使用捐贈者小費模式(如果您願意)。在此模式下:
    • 透過拍賣、售票、捐款和抽獎所籌集的資金將收取4%的平台費用。
    • 透過50:50抽獎籌集的資金將收取7%的平台費用。
  • 額外費用:支付處理費用和票務費用(詳情如下)亦將適用。
  • 通過 Givergy 處理所有款項:當使用 HK$0 訪問 Givergy 平台(捐贈者小費或平台費)時,客戶同意所有款項必須通過 Givergy 處理。如果資金被標記為在 Givergy 系統外支付,將會開具適用的平臺費發票。即使在使用捐贈者小費模式時,此條件仍然適用。您將對通過 Givergy 平台籌集的任何資金收取 4% 的佣金。 
  • 您首個活動將包括5款最暢銷的Givergy商品,這些商品是零風險的,因為只有在銷售後,您才會在扣除供應成本後獲得利潤,而這一切都由平台自動管理。如果您不打算在活動期間舉辦拍賣或贈送獎品,因此無法將5款最暢銷的Givergy商品納入您的首個活動,那麼佣金率將更新為6%。 
付款和票務服務

如果使用付款服務,雙方同意如下:

  • Givergy 使用 Stripe Inc(“Stripe”)來處理用戶付款。客戶應創建一個 Stripe 帳戶,其中必須包含客戶的銀行帳戶詳細信息,並且在您的第一次活動之前必須進行驗證;
  • Stripe 將客戶的所有資金存放在一個單獨的帳戶中,僅用於客戶的利益;
  • 客戶同意,服務提供者將從客戶的 Stripe 帳戶中扣除總收入的 3.95% 作為所有卡的費用(Amex 除外,Amex 的費用為 4.5%),以覆蓋服務提供者的所有管理、處理和銀行費用(“支付處理費”)。
  • 支付處理費將在轉移剩餘資金到客戶之前,從籌集的資金中扣除;
  • 如果客戶同意,服務提供者向活動的與會者退款,並且服務提供者使用 Stripe 來執行該退款,服務提供者將收取與退款金額相關的支付處理費,客戶同意支付該費用;
  • 如果客戶同意,服務提供者向活動的與會者退款,並且服務提供者使用 Stripe 來執行該退款,服務提供者將收取與退款金額相關的支付處理費,客戶同意支付該費用;
  • 籌集的資金將每週轉移到客戶帳戶。


如果使用 Givergy 票務服務,雙方同意如下:

  • 客戶可選擇以下任一選項:
    • 向服務提供者支付每次票務交易 $40 的費用(無論購買多少張票),或
    • 服務提供者從客戶的 Stripe 帳戶中扣除總票務收入的 3% 作為費用(“票務費”);
  • 如果通過 Givergy 系統銷售票務,但支付在平台外收取,則上述票務費將在活動結束後由 Givergy 或其代表的服務提供者收取、開具發票並扣除;為了明確起見,這些費用是附加於上述支付處理費的。
  • 上述支付處理費的流程也適用於票務費。
貿易促銷(抽獎)

​如果使用我們的抽獎服務,雙方同意如下:

  • 在活動期間,抽獎網頁將包含以下聲明:“每支付 HK$1 予此原因,我們的技術合作夥伴 Givergy 將收取 HK$0.0395(含稅)或 HK$0.045(含稅)作為支付處理和卡片費用;[您可以選擇承擔此處理費,以確保 100% 的票價用於該原因。]”
  • 抽獎的票價必須設定為最低 HK$50 的入場費;
  • 服務提供者和 Givergy 僅對抽獎及服務提供者/Givergy 物品背後的技術負責;客戶有責任確保任何貿易促銷或抽獎的運作符合適用法律,並且客戶同意對其抽獎的運作承擔全部及唯一的責任;
  • 服務提供者將與您分享一個可供您採用的條款及條件範本;請注意,服務提供者或 Givergy 無法為您提供法律建議,由於任何條款屬於您及您的支持者之間,您必須自行尋求相關的法律建議。
拍賣或抽獎物品

如果使用我們的拍賣或抽獎物品,雙方同意如下:

  • 客戶應從我們的在線手冊中選擇可供活動使用的物品,並提供所選物品進行拍賣、抽獎或其他用途(“服務提供者物品”);
  • 所有服務提供者物品均為銷售或退貨的基礎,並不需要客戶您進行任何財務支出;
  • 如客戶要求於活動前交付拍賣或抽獎物品以供展示及/或在活動後立即交予拍賣/抽獎得獎者,該物品的供應價格將於活動前向客戶發出發票。必須在交付物品至活動場地之前全額付款。 一旦物品交付至活動場地,客戶將全權負責物品的保管及其狀況,直至物品交予拍賣或抽獎得獎者。服務提供者的責任僅限於將物品運送至活動場地,並不包括進一步的交付服務。 一經交付至客戶,該物品即成為客戶的拍賣或抽獎物品。所有此類預訂物品的交易均為最終交易,不可退款。
  • 服務提供者物品的收費將為最新版本在線手冊中列出的供應價格,並不時進行更新;
  • 任何服務提供者物品的費用僅在物品售出後需支付;所有利潤,即超出供應價格的籌集資金將支付給客戶您,並且您同意服務提供者從客戶的 Stripe 帳戶中扣除與該物品相關的費用;
  • 如果客戶因任何原因決定不在現場或靜態拍賣中列出合同約定的服務提供者物品數量,則同意取消任何應用的折扣,並根據需要開具發票;
  • 服務提供者應提供任何服務提供者物品的標題、描述和圖片。然而,客戶承認服務提供者和 Givergy 均不是服務提供者物品的最終供應商,因此不對因物品與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任何描述或圖片不符而產生的任何投訴或費用承擔責任;
  • 服務提供者應在收到服務提供者的付款後 24 小時內向獲獎者發出電子憑證;
  • 如果服務提供者物品的付款直接支付給客戶,服務提供者將為該物品的供應價格開具發票。收到付款後,憑證將發放給中標者。建議通過系統支付服務提供者物品的費用,以避免中標者收到憑證的延誤;
  • 合同約定的服務提供者物品必須與客戶自身的拍賣物品一起分發;
  • 服務提供者物品的獲獎者應在電子憑證發放之日起 3 個月內兌換該憑證,並且必須在兌換後的 12 個月內接受相關獎品;根據本條款,獲獎者兌換服務提供者物品後,服務提供者應確保在獲獎者提出要求後 14 天內從最終供應商處交付任何實體物品,前提是送貨地址位於活動舉行的地區;
  • 由於服務提供者和 Givergy 不是最終供應商,因此無法對服務提供者物品的安全性或交付或服務提供者物品獲獎者的體驗承擔責任或法律責任。除非服務提供者能夠從服務提供者物品的供應商獲得該退款,否則服務提供者不需要向任何獲獎者發放退款;
  • 服務提供者應客戶要求,可能會為客戶提供額外服務,包括儲存、通過第三方投保及將客戶自身的拍賣物品交付給中標者,並需支付額外費用。在提供此類額外服務時,服務提供者將不承擔任何責任,客戶對其自身拍賣物品的全部責任和法律責任完全由客戶承擔。
現場活動服務

如果使用我們的現場活動服務,雙方同意如下:

  • 服務提供者確認,任何出現在現場活動中提供服務的服務提供者人員均經過適當培訓;
  • 時間、活動詳情及任何定制品牌需與支持團隊或專屬募款專家確認;
  • 所有員工和設備需求必須在活動前至少 14 天確認;我們無法保證在活動中滿足任何要求,如果我們能夠滿足該要求,所有報價將額外收取 25% 的費用;
  • 服務提供者對客戶的拍賣、抽獎或其他物品不承擔任何責任,包括安全性或交付方面;
  • 如果由服務提供者團隊成員手動將出價或承諾錄入系統,客戶必須保留現場承諾/出價的記錄,以便與服務提供者團隊進行交叉參照。
  • 客戶應提供適當的有線網絡連接(如有需要);客戶承認,訪問 Givergy 的在線/智能手機平台需要足夠的 4G/5G 信號/無線網絡連接。如果場地無法提供必要的連接,系統將通過閉合網絡離線運行。這意味著:
    • 籌款網站將在活動前一天的下午 4 點關閉。籌款僅在活動中重新開放於平板電腦;
    • 付款信息將在活動結束時發送,一旦數據重新上線進口。將不會發送額外的 SMS/電子郵件消息;
    • 付款將在籌款結束後處理,並在數據重新上線後進口;
  • 客戶理解,雖然 Givergy 平台具有發送 SMS 通知的能力,但這些消息的成功傳送取決於電話網絡提供商的性能;
  • 客戶應在服務提供者人員參加現場活動時:
    • 負責在活動期間為每位服務提供者人員提供一頓適當的餐飲;
    • 確保服務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如果因為任何原因客戶聯絡人要求服務提供者人員在約定時間之外繼續提供服務,則客戶同意支付服務提供者額外費用,費率為:
      • 每位在活動中 23:59 之後繼續工作的服務提供者人員 HK$550;
      • 每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的服務提供者人員每小時 HK$550,標準工作時間為技術經理 9 小時、活動經理 7 小時或活動支援人員 6.5 小時;
      • 對於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活動主持人、司儀和/或拍賣師,上述條件和費率將不適用。如果因為任何原因客戶聯絡人要求活動主持人、司儀和/或拍賣師在約定時間之外工作,客戶同意按報價中詳細說明的費率支付服務提供者額外費用,並承認活動主持人、司儀和/或拍賣師有權不接受在約定時間之外繼續工作;
  • 所有租用的設備必須在客戶的活動結束後 3 天內歸還給服務提供者,否則客戶同意支付報價中定義的每日租金,直到設備被接收為止;
  • 關於募款平板電腦的丟失或在現場活動中造成的任何損壞,客戶的責任應限制為每台平板電腦 HK$2,000,並且每次活動的最多賠償數量為 5 台平板電腦;
  • 客戶可以將現場活動(距活動超過 28 天)延期至其 Givergy Unlimited 平台訪問期限內的任何其他日期,而不收取費用;
  • 任何活動細節的變更,包括但不限於日期、時間、場地或服務範圍,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服務提供者,並可能需要支付額外費用或調整合同條款;
  • 如果客戶取消現場活動,適用以下條款:
    • 超過 28 天前取消 – 客戶將從總套餐價格中獲得 25% 的退款;
    • 距活動日期 14-28 天 – 客戶將從總套餐價格中獲得 10% 的退款;
    • 在任何情況下,退款金額應減去服務提供者實際產生的費用,並與客戶確認;如果合同中有多個現場活動,則退款百分比應按現場活動的數量進行劃分;
    • 在距現場活動日期 14 天內,將不提供退款。
  • 服務提供者對於由於其無法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場地限制或供應商失敗)引起的任何損害、損失或傷害不承擔責任。客戶有責任為活動獲取任何必要的保險覆蓋;如果客戶因場地提供者的責任而不直接負責獲取任何此類保險,客戶應告知服務提供者有關保險的情況,以覆蓋活動舉行的場地,並防範因雙方(服務提供者和客戶)無法控制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場地限制或供應商失敗)所引起的傷害、損壞或損失。
慈善及活動顧問與活動管理服務

如果使用我們的慈善諮詢服務,雙方同意如下:

服務範圍包括但不限於:

  • 慈善諮詢:個性化指導、戰略建議和推薦,為企業提供企業社會責任(CSR)和環境、社會及管治(ESG)實踐的指導,協助規劃和管理籌款活動、事件和倡議,協助擴大影響力,利用我們的專業知識識別與客戶的使命和價值觀相符的潛在贊助商和支持者。​
  • 活動諮詢及管理:策劃及執行籌款活動、晚會、捐贈者會議及企業活動,組織正式及非正式的聚會以促進與潛在贊助商及贊助人的網絡聯繫及關係建立,結構未來的籌款活動以最大化影響力及參與度 

​服務交付: 

  • 慈善及活動諮詢和活動管理服務可以根據每小時的會議或通過顧問合約模式提供。 
  • 諮詢會議可以根據雙方的協議以面對面、電話或視頻會議的方式進行。會議的頻率和持續時間將根據客戶的需求和商定的服務範圍來確定。具體的交付成果可能包括全面的籌款策略、培訓材料、溝通框架和活動策劃指南、量身定制的提案、績效評估和可行的見解,定期的跟進會議和進度回顧,以完善策略並確保成功實施。所有交付成果必須事先達成一致,籌款機構將提供明確的完成時間表。

慈善及活動顧問和活動管理服務可根據雙方協議的以下收費結構提供:

  • 每小時服務:服務將根據提供諮詢或活動管理服務所花費的時間,以約定的每小時費率計費。總小時數將定期記錄並開具發票。​
  • 顧問費模式:將按定期(例如,每月、每季)收取預先商定的顧問費,以涵蓋該期間內指定的服務範圍。在顧問費下提供的服務不會按小時計費,除非明確另行同意對超出顧問費範圍的額外服務進行計費。費用結構、費率和付款條款將在報價單中列出,並必須在服務開始之前由客戶同意並簽署。
  • 任何對費用結構的變更或客戶要求的額外服務必須經雙方書面同意。
  • 顧問費用不可退還,除非因服務提供者的過失而未能提供服務的情況。

通知終止

  • 任何一方均可透過向另一方提供至少三十(30)天的書面通知來終止慈善及活動諮詢和活動管理服務。終止慈善及活動諮詢和活動管理服務並不會自動終止整份協議。請參閱一般條款第2項,該項規定了有關終止本協議的一般條款和條件。 
  • 終止時,任何在生效終止日期之前提供的服務將根據約定的收費結構按比例計費。
  • 根據協議開出的顧問費用不可退還。 

客戶責任

  • 客戶應向服務提供者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材料及相關利益相關者的訪問權限,以確保服務的成功交付。這包括但不限於財務數據、籌款目標和組織目標、及時訪問內部團隊以及任何其他相關文件。

課程取消

  • 如果客戶取消諮詢會議,必須提前至少24小時通知。未能提供足夠通知的會議可能會收取取消費用。如果客戶完全取消慈善及活動諮詢和活動管理服務,將會對尚未進行的任何諮詢會議提供退款。

服務水平

  • 籌款機構保證在諮詢和活動管理的各個方面提供高質素的服務,並對細節保持一絲不苟的關注,致力於超越客戶的期望。

交付成果

  • 所有交付成果必須事先達成共識,而籌款機構將提供明確的完成時間表。
  • 根據客戶的需求和要求,交付物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 籌款:全面籌款策略文件、受眾細分報告、量身定制的溝通策略和內容日曆、潛在客戶研究及檔案報告、培訓材料和最佳實踐指南、持續諮詢會議
  • E活動策劃與管理:活動概念提案及物流檢查表、網絡機會報告、定制活動提案、活動後評估及每月進度回顧

能力建設

  • 我們支持機構建立內部能力以推動籌款計劃,方法包括:提供培訓和教育資源,賦予團隊籌款最佳實踐,提供持續的合作和知識分享機會。

活動管理承諾

  • 無論是籌款活動、晚會、會議還是企業活動,籌款機構致力於在每一個步驟中提供無與倫比的服務和完美的執行,從最初的規劃到最終的評估。
傳播策略與設計服務

如果使用我們的傳播策略與設計服務,雙方同意如下:

  • 服務提供者同意提供高質量的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以滿足客戶的期望。這些服務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制定活動傳播策略和活動識別、創建和設計活動主要視覺、營銷材料設計、數字媒體活動以及內容創建;
  • 服務提供者應與客戶密切合作,以了解其傳播目標、目標受眾和活動識別,從而制定量身定制的傳播策略和設計計劃,以實現客戶的籌款目標和宗旨;
  • 客戶承認,為了成功的傳播策略,及時提供所有必要的信息、材料和資源是至關重要的。這包括品牌和活動指導方針、受眾/捐贈者研究、目標受眾洞察以及項目所需的任何其他相關文件;
  • 客戶承認,除非雙方另有約定,否則活動傳播策略的最短交付時間為兩週。這一時間框架確保了策略的全面規劃、發展和執行,以有效實現客戶的目標;
  • 服務提供者應向客戶提交設計概念和提案以供審查和反饋。我們將根據客戶的意見對設計進行修訂和完善,直到最終設計獲得批准;
  • 服務提供者應在約定的時間內交付商定的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任何偏離約定時間表的情況將及時通知客戶;
  • 客戶同意對服務提供者所呈現的傳播策略、設計概念和交付物提供及時的反饋和批准。客戶還同意提供成功執行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所需的所有必要信息、材料和資源;
  • 如果客戶對所提供的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不完全滿意,可以要求對未完成服務的任何已支付費用進行退款。服務提供者將審查該請求,並在認為合適的情況下根據本協議中規定的條款發放退款。客戶承認,在本條款下發放的任何退款將構成對服務提供者的所有與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相關的索賠的最終結算。若客戶未能及時提供反饋或未善意合作以解決與提供的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相關的任何問題,服務提供者保留拒絕退款的權利。
一般條款及條件


​請在此查閱 Galleon Commerce Limited(TFA)所提供的慈善機構的一般條款及條件。請注意,TFA 在香港地區擁有獨家許可,為您提供和運行 Givergy(HK)有限公司(Givergy)的獲獎技術服務。請注意,根據我們的價值觀,這些條款和條件的起草旨在對慈善夥伴公平,同時在必要時保護其業務。


  1. 條款 - 解釋
    1. 這些條款及條件(“條款”)列出了 TFA(“服務提供者”)同意作為承包商向您(“客戶”)提供服務的協議,客戶同意根據此基礎繼續進行並支付應付的費用。
    2.  以下定義適用於這些條款:
      1. “數據保護立法”指與個人數據處理相關的適用法律及所有相關的法規、監管實踐準則、意見和不時在香港發布的指導;
      2. “活動”指客戶組織的任何在線或現場活動,客戶在該活動中確認的詳細信息,並由服務提供者提供其服務;
      3. “服務提供者人員”指服務提供者的任何員工或承包商,他們應客戶的要求出現在現場活動中以協助提供服務;
      4. “服務”指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抽獎和促銷、虛擬活動、靜態拍賣、拍賣物品、在線捐款、票務和支付服務、慈善諮詢服務,以及服務提供者為客戶和活動提供的傳播策略和設計服務。
  2. 本協議何時開始及結束?
    1.  本協議及這些條款在客戶同意時開始,並在約定的服務提供者套餐中指定的年數後終止(即協議期限)。
    2.  儘管服務提供者有終止的權利,服務提供者在客戶活動前 90 天內不得終止這些條款。
  3. 提供服務的委任
    1. 客戶特此任命服務提供者為其承包商,以提供服務,並同意按照這些條款支付相應的費用。
  4. 費用支付
    1. 在購買 Givergy Unlimited 時,客戶同意在簽約日支付年費,並在此後每 12 個月支付一次,具體金額見客戶的報價單,並支付任何適用的稅款及其他附加費用,例如支付處理費和票務費或在協議期限內其他所需的費用;任何到期的適用費用應通過 Stripe 系統在線支付或在收到發票後支付。客戶還可以購買一次性活動訪問平台,並以零預付款的方式使用該平台,支付 4% 的佣金。接受的報價單定義並優先於這些標準支付條款。
    2. 客戶同意在發票上指定的到期日之前支付服務提供者開具的所有費用。逾期付款將按每月5%的利率(或適用報價中指定的利率)計算利息,利息按月複利計算,從到期日開始直到全額付款收到為止。
  5. 服務提供者的職責
      1. 服務提供者應確保所有服務的提供:
    1.  以合理的注意和技能提供;
    2.  根據附件 1 中規定的服務水平提供;
    3.  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監管要求;
    4.  服務提供者應在合理的時間內應要求提供與服務相關的任何書籍、文件或其他記錄。
    5. 當客戶成功經理(CSM)包含在提供給客戶的服務中時,CSM 將與每個活動的聯絡人進行聯繫,以代表客戶。服務提供者將提供準確和詳細的信息,以便該人員根據需要向其他利益相關者傳達。
    6. 除非在這些條款中明確規定,否則服務是按“現狀”和“在此地”提供的,並且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保證或聲明,包括任何可銷售性或特定用途的適用性保證或聲明。
  6. 責任
    1. 任一方對於另一方因提供服務而產生的任何後果損失或損害、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利潤、預期儲蓄的損失)、合同損失、業務損失和商譽或聲譽損失不承擔責任,但以下第 6.c 條規定的情況除外。
    2. 作為活動的組織者、推廣者、運營商、募款人和數據控制者,客戶對任何法律違規或因此對客戶、服務提供者或雙方在活動中提起的任何訴訟承擔唯一責任,但如果損失是服務提供者疏忽的直接結果則不在此列。客戶對活動及其條款和條件負全責。服務提供者不是使用其服務所簽訂的任何買賣合同的當事方。
    3. 客戶聲明其遵守所有法律、法規和規則,以進行該活動,並應賠償並使服務提供者免受因客戶不符合任何適用法律、法規或規則而引起的任何行動、訴訟、索賠、成本、支出、處罰、缺陷和責任(包括法律費用)或任何其他性質的損失。在不限制上述一般性的前提下,客戶應對拍賣或抽獎相關的任何法律、法規和規則的合規性負全責,而服務提供者則不承擔責任,客戶應對與慈善/非營利活動(包括籌款)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則的合規性負全責,而服務提供者則不承擔責任。
    4. 在任何一方可以排除或限制責任的範圍內,任一方在服務中遭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的總責任不應超過客戶實際支付的服務費用,對於任何一方因第三方的死亡或傷害,責任則不受限制。
    5. 服務提供者對客戶或任何不受服務提供者控制或指導的第三方的任何行為或疏忽不承擔責任。
    6. 任一方對於索賠的提出不得晚於索賠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
  7. 保密信息
    1. 每一方應對在本協議中獲知的任何保密或專有信息保密。
  8. 不可抗力
    1.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但不限於疫情、火災、洪水、罷工、暴亂、封鎖或政府或準政府行動)導致任一方未能履行合同,則該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9. 一般事項
    1. 各方的關係及適用法律
      1.  服務提供者是獨立承包商,雙方的關係是非獨占的。
      2.  這些條款受香港法律管轄,但不包括其法律衝突原則。
    2. 變更
      1. 這些條款不得變更,除非經服務提供者和客戶的正式授權代表以書面形式同意。
    3. 通知
      1. 每一方必須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另一方。服務提供者的電子郵件地址為 : [email protected]   
      2. 通知在發送時視為已收到,或在收到地點的正常工作時間外發送時,在正常工作時間恢復時視為已收到。
    4. 可分割性
      1. 如果這些條款的整體或任何部分在某一司法管轄區內無效、不可執行或違法,則該部分將在該司法管轄區內被剔除,除非可以通過商業上合理的解釋對該部分進行修改,以使其合法、可執行。在任何情況下,其餘的條款仍然具有全部效力。
    5. 持續權利和義務
      1. 根據條款 5、6、7 和本條款 9 的權利和義務在這些條款終止後仍然有效。
      2. 終止不會消除或影響任何一方在終止之前對另一方的任何權利。
      3. 任何一方的權利和救濟,包括根據這些條款的所有保密、專有和知識產權,都是附加的,而不是替代法律和公平上的權利,包括根據專利、版權和商業秘密保護的權利。
    6. 完整協議
      1. 這些條款連同任何已同意的報價和數據保護立法協議構成有關服務的完整協議,任何之前有關服務的協議、理解和談判均不再有效。
    7. 豁免
      1. 根據這些條款或法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的豁免僅在書面形式下有效,且不應被視為對任何後續權利或救濟的豁免。任何一方未能或延遲行使根據這些條款或法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均不構成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豁免,也不應妨礙或限制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進一步行使。根據這些條款或法律的任何權利或救濟的單次或部分行使,均不應妨礙或限制對該權利或任何其他權利的進一步行使。
    8. 轉讓
      1. 在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的情況下,任何一方不得轉讓、許可或以其他方式處理其在這些條款下的任何權利,該同意不得不合理地被拒絕。服務提供者可以將其服務的部分執行外包給其他人或實體,但仍需對服務的執行負責。
    9. 第三方
      1. 這些條款不會,也不打算創建任何非合同方可執行的權利,除非某人是本協議一方的合法繼任者或受讓人,則視為本協議的當事方。
    10. 版權和數據
      1. 客戶承認,服務提供者是專有授權人,Givergy(HK)有限公司是服務和其網站中所有知識產權的擁有者或授權人。
      2. 客戶同意,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基於專有和機密信息、材料和方法,客戶未獲得對其的任何權利、所有權或利益,且在客戶可以訪問的範圍內,客戶應以與其自身的專有和機密主題相同的方式對待這些信息,但不得低於合理的謹慎標準。
      3. 服務提供者有其自己的數據處理協議,可能會與客戶在同時期達成。在缺乏此類數據處理協議的情況下,儘管本協議的其他條款,雙方同意隨時遵守其在數據保護立法下的義務。服務提供者應確保其已建立適當的措施,以防止未經授權或非法處理或披露個人數據,防止個人數據的意外損失、破壞或損壞。服務提供者應在發現任何與服務或本協議下的義務相關的異常、安全漏洞或數據洩露事件的跡象後 48 小時內書面通知客戶。
      4. 客戶是控制者和推廣者
      5. 服務提供者、服務和服務提供者的網站僅作為參加活動的通訊手段。客戶是控制者和推廣者,因此負責活動及其相關條款和條件。
      6. 服務提供者僅對服務負責,因此由客戶確保任何或所有其他活動的運作符合適用法律,客戶同意對此負全部和唯一的責任。
附表 1 – 服務水平


  1. 解釋
    1. 以下定義適用於本附表:
      1. **“業務關鍵修復”**指因服務提供者合理要求停用服務以執行應急軟件修復或解決方案而導致客戶無法使用服務的任何時間段;
      2. **“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指服務提供者在滿足其他類似客戶支持需求時所付出的同等優先級和勤勉;
      3. **“客戶原因”**指以下任何原因:
        1. 客戶對服務的任何不當使用、濫用或未經授權的更改;
        2. 客戶以不一致於當前提供給客戶的文檔的方式使用服務;或
        3. 使用不再更新的服務版本或發行版本;
      4. **“故障”**指服務在所有重要方面無法正常運行;
      5. **“計劃維護”**指服務提供者合理要求停用服務以進行定期維護任何用於提供服務的軟件的任何時間段,前提是此類定期維護已提前通知客戶;
      6. **“服務可用性”**指在協議期限內每年 99% 的可用性,但不包括任何服務可用性排除;
      7. **“服務可用性排除”**指:
        1. 客戶原因;
        2. 由第三方造成的任何故障;
        3. 任何計劃維護;或
        4. 業務關鍵修復;
      8. **“服務信用”**指在下文第 3.2 段中指定的服務信用。
  2. 本附表中所有大寫字詞應具有條款中所賦予的含義。
  3. 服務
    1. 在協議期限內,服務提供者應採取商業上合理的努力,按照本附表中規定的服務可用性提供服務。
    2. 如果服務提供者未能根據服務可用性提供服務,客戶將有權獲得下文第 3 段所列的服務信用。
  4. 服務信用
    1. 服務信用應通常作為從應付給服務提供者的下一年度費用中扣除的金額。若無進一步的年度費用到期,服務提供者應退還客戶已支付的年度費用中的相應金額。
    2. 提供服務信用將是對特定服務可用性失敗的唯一和獨家補救措施。


服務可用性

服務信用

介於 95% 到 99% 之間

相當於服務提供者執行服務所需年度費用的 25% 的金額

少於 95%

相當於服務提供者所需年度費用的 100% 的金額